• 108學年度預備轉系生申請定於108年4月24日至30日辦理,擬申請學生請至註課組網頁下載填寫預備轉系生申請表,並請於前揭時間繳交至註課組登錄為預備轉系生。
  • 預備轉系生申請人數如超過當學年度各學系可招收轉系最高名額時,由各學系考量教學資源之容量審查決定預轉人數。
  • 經核准登錄為預備轉系生者,於次年起逕行修習擬轉入學系之科目學分,其選課方式與核准轉入學系之學生相同。預備轉系生至遲應於第三學年結束前取得擬轉入學系專業科目規定學分,並於當年六月底向教務處申請轉系資格,經審核通過者得逕列入核准轉系名單。
  • 已登錄為預備轉系生者,其再申准轉系,應予取銷原預備轉系生資格。
  • 核准轉系學生依學期限修學分規定,未能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科目與學分者應降級轉系,其修業年限、繳費及應修科目與學分等依轉系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 預備轉系生未通過轉系者,第四學年起自動喪失預備轉系生資格,並應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足原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始可畢業。如於修足本系應修科目學分後,已達輔系或雙主修資格,得於畢業當學期規定期間內申請輔系或雙主修資格。
  • 各學系預轉生第三學年結束前應修畢專業學分數如附件一、預備轉系生申請表如附件二。

108學年度預備轉系生申請表

108學年度預轉生應修學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