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類別:水墨類、書法類、篆刻類、膠彩類、雕塑類等共5類。

參賽資格

  1.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並領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2.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3. 參賽作品須為106年以後之創作,且未曾在政府機關(構)主辦之徵選競賽得獎及入選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初審收件日:108/4/1-5/10

2019新北市美展_徵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