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工業設計系研究所畢業口試注意事項
|
一、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時程(請於口試前二週提出申請)
1.申請截止日期:依學校行事曆規定
2.登入「學生資訊系統」申請學位考試。
|
|
二、申請步驟-口試懶人包
《步驟一》
請檢查是否符合畢業資格:
1.已在時程內繳交「碩士論文計畫書評審表」2份。
▲碩士班:計劃書審查通過後,至少應隔2個月,使得提出口試申請。
▲碩士在職專班:計劃書審查通過後,至少應隔1個月,使得提出口試申請。
2.所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學分標準
▲碩士班:必須修滿13學分必修課程(含碩士論文6學分/進階設計6學分/專題討論0學分/論文寫作1學分)、21學分選修課程。
▲碩士在職專班:至少修滿34學分(包含必修的論文寫作1學分、設計實務研究3學分、
學位論文6學分),且需修習本系選修課程12學分。
3.至少完成發表學會以上主辦之全國性研討會論文1篇。(碩士班適用)
▲以研究論文畢業:投稿論文發表證明一份、歷年投稿論文清單。
▲以設計創作畢業:下述四項擇一項發表,須以本校東海大學名義發表,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1.第二等以上競賽獲獎一件或第三等競賽獲獎二件。(參附件1)
2. 創新設計個展一場,須為公開舉辦之個展或聯合展覽,並提案須先經系務會議審核其產品類型、開發過程及成果展覽計畫後通過,始得進行展覽及申請學位考試。
3.技術轉移一件或多件,須經系務會議審核轉移之技術難易度及產品件數適當比例後通過。
4.發明專利一件或新型/設計專利三件之發表。。
5.自107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含在職專班),
均需於入學後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6.論文需經由本校圖書館提供論文比對系統,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相似度小於百分之二十的證明文件。
7.2023年6月起,博碩士論文系統更新:功能選單上會新增一個新功能選項-論文比對。
博碩士論文系統更新資訊
《步驟二》
繳交「碩士論文計畫書評審表」後,
請到「學生資訊系統」線上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系統送出後,無法修改,請務必再次確認輸入內容是否無誤!)
1.確認填寫「論文題目」後,
從系統列印「指導教授同意書」,並請老師親自簽名。
2.填寫好「考試委員」後,
請提供以下資料至系辦信箱:eve891113@thu.edu.tw
(1)「考試時間」
(2)碩士班以研究論文畢業:投稿論文發表證明一份、歷年投稿論文清單。
(3)「考試地點」統一在ID203教室,有任何問題皆可在信件中提出。
《步驟三》
請繳交以下相關文件至ID202電腦教室:
1.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備註:請至教務處外的機器列印紙本成績單。)
2.指導教授同意書。
3.論文需經由本校圖書館提供論文比對系統,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相似度小於百分之二十的證明文件。
《步驟四》
申請截止日期前將「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繳交至註冊課務組。
完成步驟一~三之後,助教提供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
|
|
三、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途徑
1.學生修課途徑分成:
(1)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推廣資源中心」交大線上平台課程,
並取得修課證明。
(帳號:學生學號;密碼:首次登入,預設學號末五碼)
(2)修習本校通識中心暨各院系所開設之「社會責任暨學術倫理」相關課程
一門且成績及格者。
(3)參加各項學術倫理研討會課程至少6小時,並繳交研習證明。說明1:以上途徑(三擇一),皆需於入學後修習,方可認列;碩士班先修須符合碩士班修習學位,始可認列。
說明2:修習交大線上課程者,請務必提醒,勿自行上傳修課證明至學生資訊系統,並無相對應課程選項,將導致日後統計數據錯誤。2.以上(2)或(3)完成後,請透過學生資訊系統上傳:路徑說明。
|
|
四、學位考試委員:由校內外學者專家三至五人組成,其中校外委員須1/3以上,由系(所)主任報請校長聘請之,並由系(所)主任指定一人為召集人,但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
|
五、口試後,請同學至「臺灣博碩士論文系統」上網作業,要全文上傳,列印【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2份,並完成查核後,才算完成作業。帳號及密碼請向助教索取。
論文提交審核流程
|
|
六、辦理離校手續
第一學期:至遲於二月十日前
第二學期:至遲於八月十五日前 |
|
七、論文繳交份數:4份
◎指導教授1份。
◎系上(平裝本)1份。封面紙材:白色麗綺紙240p,不需上膜。
◎學校2份,於辦理離校手續時交至圖書館流通組(同時一併繳交【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2份)。 |
相關規定及表單
本所研究生畢業分為『研究論文』或『設計創作實務報告』。
以『研究論文』申請學位者,
至少需發表於學會主辦之全國性研討會論文1篇,且須為第一或第二作者;
以『設計創作實務報告』申請學位者,需於修業期間完成下述四項擇一項發表,
須以本校東海大學名義發表,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1)第二等以上競賽獲獎一件或第三等競賽獲獎三件。
(2)創新設計個展一場,須經系務會議審核產品類型、開發過程及成果後通過。
(3)技術轉移一件或多件,須經系務會議審核轉移之技術難易度及產品件數適當比例後通過。
(4)發明專利一件或新型/設計專利三件之發表。
1.東海大學工業設計學系_碩士班修習學位規定-113.02.21修正通過
(內含:碩士論文提案申請書/碩士論文計畫書評審表/碩士設計創作實務報告資格申請書/碩士設計創作實務報告評審表/指導教授同意書)
2.東海大學工業設計學系_碩士在職專班修習學位規定113.02.21修正通過
(內含:碩士論文提案申請書/碩士論文計畫書評審表/碩士設計創作實務報告資格申請書/碩士設計創作實務報告評審表/指導教授同意書)
3.東海大學工業設計系碩士班研究生更換指導教授辦法
4.東海大學工業設計系碩士班研究生指導教授同意書
5.論文考試委員名單
6.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表
7.ID論文格式-碩士班
8.ID論文格式-碩士在職專班
9.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
10.東海大學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11.學術倫理教育平台必修學生使用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