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東海大學與國內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辦法」、「優久大學聯盟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辦理(如附件)。

二、交換期間:一學期或一學年,並以一次為限。

三、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之全時間學生(含大學部、進修學士班、研究所),修業一學年以上。
( 二) 申請交換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 0 分( G P A 2 . 4 4 ) 以上。

四、申請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乙份。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修課計畫書乙份。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五、申請期間:於本(112)年5月26日前繳交資料。

六、申請程序:由申請人向教務處註課組領取申請書,並繳交申請文件,經系所主任及院長同意後,送本處註課組彙辦。

七、甄選方式:交換學生甄選之審查由東海大學相關系、所及教務處辦理之。

八、各校系申請條件:優久大學聯盟網頁活動訊息,網址:
https://u9.tku.edu.tw/event_detail.cshtml?event=E58A254C701B09F6

九、公布錄取名單:預訂於本年7月上旬於優久大學聯盟網頁公告錄取結果。

十、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依本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並在合作學校選課,選修之科目及學分數上下限悉依合作學校及其系所之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交換學生在交換期間所修習之科目學分數,經由本校相關系、所及本處審查通過後,得以列入畢業學分。

優久大學聯盟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

東海大學與國內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辦法11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