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 113年度獲獎者獎勵金、獎金差額及機票補助開放申請!

113年度獎勵金、獎金差額及機票補助開放申請!

1.申請資格:

   (1)參賽時仍在學,具有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本學年度受理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

2.申請資料登錄:

欲申請本學年度相關獲獎之補助者(包含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之申請),請至本計畫官方網站之線上申請獎勵(https://reurl.cc/j19M5p)註冊並登錄資料,將資料送出後下載PDF檔,嵌入資料並親筆簽名(包含電子簽名 ),最後將填寫完成之獎勵金申請書、個資同意書及聲明書檔案繳交至參賽時所屬學校。(檔案命名規範: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獎勵金申請書 / 個資同意書及聲明書檔案命名規範:

(1) 獎勵金申請: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2) 獎勵金差額申請: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3) 機票補助申請:機票-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機票-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意書及聲明書

3.請學校協助以校(系)為單位將申請檔案透過行政系統(網址請見教育部函文,僅學校專責人物使用,勿外流)上傳申請書PDF檔案後,檢附申請清冊以電子公文發至教育部。

 

4.送件截止日: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內容請查看→113年度設計戰國策獎勵要點申請須知
※競賽要點請看→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獎勵要點及競賽一覽表

※所繳證件及資料如有不實,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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