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桃園設計獎

前言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為扶植青年設計師、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設計學系發展,自108年起開辦「桃園設計獎」競賽與展覽,今年已邁入第六屆,期望創造專屬青年設計師交流、思辨、討論、實作與分享的場域,持續推動設計產業的發展。

參賽資格

(一)「A-高中職組」:「A1-平面設計類」、「A2-立體造型類」、「A3-數位影音類」、「A4-動漫桃園類」。
(二)「B-新銳設計師組」:「B1-視覺與商業設計類」、「B2-產品與工業設計類」、「B3-數位與多媒體設計類」。
(三)「C-企業出題組」:「C1-空間設計類」、「C2-AI生成創作–桃園之美」。

參活動時程

  • 作品徵件:2024.06.18(二)-2024.09.19(五)23:59
  • 線上初選:2024.09.27(五)-2024.10.03(四)23:59
  • 入圍名單公告:2024.10.09(三)
  • 入圍作品佈展:2024.10.19(六)-2024.10.21(一)17:00
  • 作品展覽:2024.10.22(二)-10.28(一) 13:00
  • 實體決選:2024.10.22(二) 13:30-17:00
  • 頒獎典禮:2024.10.25(五) 14:00-17:00

(主辦單位仍有調整之權利,請依活動官網資訊為主)

報名方式

(一) 簡章下載:請至活動報名網址下載競賽徵件簡章。

(二) 網路報名:請至「2024桃園設計獎 」競賽活動網站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於網站上完成作品上傳,並於報名表單上完成著作授權同意及切結條款勾選,須自行確認報名是否成功!

(三)繳交資料:身份證明資料、參賽者聲明書、各組各類別所需繳交資料。


注意事項

 

繳交資料

1.為保障參賽者權益以及訊息通知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正確姓名、連絡電話、地址及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重  要訊息, 包含得獎通知。

2.上傳檔案一律為 jpg. 檔案格式300dpi,檔案於10MB以下。

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學校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4.公司單位若需增加客戶名稱,請在報名填寫時一同寫上,並用“/”符號隔開逐一填寫(單位總字數12為上限,若作品最終得獎,此順序視為證書上得獎作者順序)。

5.報名截止後,將無法再修改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請妥為填寫。

獎項及獎金
      1.主辦單位保留上述變更之權利,請以官網公布之最新資料為主。

2.評審團保有最終解釋與裁量權。

3.上為預估獎項數量,實際依徵件比例做調整。

4.得獎作品將在辦理單位之網站及相關宣傳資料中刊登。

5.所得獎金含稅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將依法代扣繳規定的稅額。

6.獎金需自行派員領取,須簽署代表人同意書,獎金會納入次年所得,若為未成年得獎者,須簽署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頒獎典禮

1.入圍者須至少派1名代表參與頒獎典禮,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2.各獎項得主後續需配合主辦單位受訪,獲獎資訊及相關專訪內容將公開於新聞稿、活動網站及桃園市政府相關社群平台。

 

入圍作品展

 1.入圍作品須配合參與桃園設計展展出並參與決選,且須依照主辦單位之規定,於指定期限內提供一切合理之檔案、樣品或實物,主辦單位亦得依展覽需求,調整作品展示之樣貌,缺席入圍作品展或逾期繳交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

 2.入圍作品須自行負擔運送展品之衍生費用。

 3.主辦單位不會對參展作品進行商業開發。如參展者有相關需求,將以代轉或媒合相關輔導單位或生產者為主,主辦單位不參與開發過程。

4.作品參展則主辦單位不負作品保管責任,創作者需自行評估展覽相關風險,且需於展覽結束後14天內領回作品,未領回之作品將以清運方式處理。

其他注意事項

1.本競賽活動之報名、展覽、獲獎後續展出及相關行銷露出,皆不另收取費用。

2.參賽者作品如有使用或包含他人之肖像,應取得當事人之同意及授權。

3.參賽者需配合賽務、線上宣傳及展覽,提供並授權所需之作品資料,主辦單位於必要時有要求參賽者增補、替換作品資料之權利。

4.參賽者作品入圍後,個人作品資料與聯絡方式將納入桃園青年事務局「設計人才資料庫」中留存,供未來訪談、報導、設計案媒合中使用,惟個人隱私資訊將受保護。

5.入圍作品資訊公開後,主辦單位得在不涉及商業用途之情況下,於桃園設計獎入圍名單公告後,將入圍作品及作品資訊應用於各式宣傳、巡展借用、出版、平面或電子媒體宣傳計畫。

6.主辦單位對本賽務所有事宜保留隨時修改、變更、解釋裁決與終止本賽事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徵件比賽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7.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承辦單位公告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取消資格之情形說明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如於決選後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該作品獲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品:

2.參賽者參賽資格或身份不符合規定、身份資料或提交之資料或聲明不實、造假或不全,或有任何違反簡章或參賽辦法之情事者

3.參賽作品非本人創作,或有挪用、抄襲、修改他人創作、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或其他合法權利之情形」

4.參賽作品照片、影片、文字簡述中置入任何作者名字、學校科系、公司名稱等影響評選公正性之資訊。

5.參賽作品發表時間受舉發不符規定,經查證屬實或參賽者無法提出其他證據說明之情形。

6.入圍者無法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入圍作品展相關檔案及實體、影音等展品之情形。

7.入圍者未能指派至少1名代表參加決選及頒獎典禮之情形。

8.主辦單位擁有競賽辦法最終解釋權。

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執行單位:堯舜設計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璟都有愛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

桃園設計獎籌備小組

袁先生 02-2377-0102 #28

Email taoyuantyda@gmail.com

 

承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綜合規劃科

黃小姐 03-4225205 #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