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屆鹿港桂花巷藝 術村駐村藝術家遴選 歡迎師生踴躍提出申請

  • 宗旨:

        即日起至114年1月15日止受理「第20屆鹿港桂花巷藝術村駐村藝術家遴選」申請相關事宜,期能倡導藝文創作風氣,注入更多藝術創作能量,為藝術村增添更多樣貌。
        彰化縣鹿港鎮桂花巷藝術村融合人文景觀和鹿港古街區之多元文化,期盼能成為多元的藝術展演空間,為鹿港民眾及各地遊客帶來更新穎多元的藝術能量與創作,並藉   
        由藝文活動的辦理,讓民眾更容易親近藝術文化,桂花巷藝術村亦是各地藝術家在中部延伸藝術創作之最佳平台,進而帶給駐村藝術家無限想像的創作領域,並為此
        地注入豐沛的藝術能量。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鹿港鎮公所 (以下稱「本所」)

        承辦單位-鹿港鎮文化所

 

  • 桂花巷藝術村簡介:

            桂花巷藝術村目前主要的營運方向包含視覺藝術展覽、藝術文化活動、駐村藝術

        家傳承及藝術教育推廣等。在駐村藝術家計畫的未來發展上,希望能藉由不同地域性

        的藝術交流而更能撞擊出藝術多元的火花,期許鹿港豐富的傳統工藝及古蹟建築風貌

        與來自各地的藝術家進行藝術創作結合,使桂花巷藝術村呈現豐富的國際面貌。

       

  • 申請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從事各項相關藝術工作之個人。

2.非中華民國國籍且從事各項相關藝術工作之個人,但須遵守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並自行處理護照、簽證及日常生活等相關問題。

3.同一人以申請一戶駐村為限。     

    

  • 駐村時程:每年開放受理申請時於本所官方網站公告。

 

  • 駐村說明:
    1. 駐村藝術家之駐村工作室「由本所分配」,分配原則將依駐村申請表–空間使用

   計畫、駐村項目、作品型態、大小等綜合考量審酌。

  1. 為利藝文創作能量多元與交流,進駐期間以連續2屆為限,期滿後不得再申請進

   駐,如往後有意願駐村者,可隔一屆後再提出計畫申請。

  1. 駐村藝術家未連續兩屆駐村者,於駐村期滿前可繼續提出計畫申請下一屆駐村資

   格,經甄選通過後得繼續進駐。通過下一屆甄選之駐村藝術家得優先申請續留原

   工作室,經本所評估同意後始得續留(本所將依據綜合性因素來考量是否續留原

   工作室)。

 

  • 申請與遞件:
    1. 申請時間:依該年度公告為主。
    2. 申請表格:鹿港鎮公所官方網站-便民服務-申辦與表單下載-發布單位:文化所-彰化縣鹿港鎮桂花巷藝術村駐村藝術家遴選辦法,下載表單。
    3. 受理方式:在規定期限前親送或掛號郵至505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二樓

   文化所收 均可(郵寄請以掛號郵件寄送,以郵戳為憑),送件時請於信封上註

   明桂花巷藝術村駐村申請報名文件字樣。

  1. 受理地址:鹿港鎮公所(文化所) ,地址: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2.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3. 洽詢專線:04-7772006#2313,桂花巷藝術村承辦人、傳真04-7761185。

 

  • 應檢附之文件

**以下資料不全、逾時或未依規格者,恕不受理。

  1. 紙本駐村藝術家遴選計畫申請表(一式兩份)

      1.創作簡(經)歷【如表格一】:申請者經歷、獲獎紀錄、專業領域等實績證明。

      2.駐村計畫書【如表格二】:

        需詳述計畫名稱、申請動機、計畫理念及內容、執行方式、每週預定駐村天數、空間使

        用計畫等。

      3.駐村互動交流計畫【如表格三】。

      4.駐村計畫進度表【如表格四】。

      5.配合鹿港四季紅活動計畫書【如表格五、六】。

      6.個人身分證影本【如表格七】。

  • 電子檔(一份;請以USB或燒錄光碟形式繳交)
  1. 駐村藝術家遴選計畫申請表【表格一~七】之電子檔案。

2.提供與所擬駐村計畫相關之作品圖片檔或影音數位創作。(請二擇一

       (1)作品圖片檔:圖片總量以15張為限,並儲存成與Microsoft系統相容之圖片檔案。

       (2)數位影音:以總長度不超過1分半鐘為限,且與Microsoft系統相容之播放格式。                

  • 如屬集體創作,亦應標明申請者在製作中之角色。